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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 读书笔记

Participation and Democratic Theory

忽视了书名里的Theory一词,买到一本货真价实的硬核理论读物、一篇学术论文,引用了各个学派的理论,在非常抽象的层面讨论,很少联系现实世界的例子,对门外汉来说非常抽象难啃,只能啃到一些皮毛:

1. 民主体制不是一键切换的,而对参与者有某些要求,例如这些参与者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决策体制,包括家庭、企业等。

2. 当代(本书著于70年代)西方国家遭遇的挑战是投票参与率低下。

3. 在解决2的过程中,由1引申出来的一个矛盾是:即使在民主体制下,大部分决策也难以让所有公民参与,尤其是社会底层、未经民主训练的参与者要么对政治兴趣寥寥,要么在家庭生活和企业活动中体验的是authoritarian组织方式。所以盲目追求高投票率,反而可能动摇民主的根基。因此,在政治理论家中,被广泛接受的观点是参与(participation)只在民主中扮演极小的角色。

4. 精英民主理论的代表人物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就认为,想让全民议政是不显示的,最终社会仍要由精英阶层统领。而代议制的好处在于让这些精英互相竞争,受全体公民委托来制定政策,但同时又对他们有制约机制。这才是民主的核心。

5. 同时,广大选民对政治无感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社会对立,例如政策变化导致的社会冲击。

6. 对民主体制的另一要求是社会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同质化(heterogeneity),才能保证在精英竞争的情况下社会不会分崩离析。

7. 由1而来的另一个引申是,政治民主体制需要与此社会中其他组织的主流合作方式相符。比如,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企业和家庭都是authoritarian,那就无法保证民众受过足够训练,参与民主政治。

8. 卢梭对理想国的描述是,一个社会中任何一个公民都不能富有到能完全买断另一个公民,这才能保证每个公民政治观点的独立性,进而保证民主的有效性。但这些公民之间又需要互相依赖,这样他们才会在议政时平衡自己的私有利益和集体利益。最终,这样的体制制定出来的法律才能被所有人接受,实现真正的法治而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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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历程

赵紫阳写的64回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场悲剧。今天吃午饭的时候看完了一章,最大的体会是,这种体制下整个社会的命运都维系在单一的领导人身上,而人非圣贤,一旦这人有了“过”,代价就是高昂的,比如邓在64中的决策,一己不悦导致了整个事态的升级以至失控。

找到了PDF版,有兴趣的在这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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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lesson unlearned(zz)

Chai Ling现在的所作所为,实在讽刺。

http://www.boston.com/news/local/massachusetts/articles/2009/06/07/beijing_lesson_unlearned/

Beijing lesson unlearned

By Yvonne AbrahamGlobe Columnist / June 7, 2009

You’ve heard a lot about Tiananmen Square lately, since Thursday was the 20th anniversary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brutal crackdown on prodemocracy demonstrators.

What you might not have heard about is how a leader of that crushed movement is trying to put the boot into a pillar of democracy right here in Boston.

Ling Chai, sometimes called commander in chief of the 1989 demonstrations, now lives in Massachusetts and heads a successful software company, Jenzabar Inc. In the years since she fled China, she has spoken passionately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free speech.

And yet Jenzabar is using the courts to bring two filmmakers to near-ruin because their website contains excerpts from, and links to, articles critical of Chai and her firm.

First, some background. In the years since she arrived in the United States, debate has surrounded Chai. Some of her contemporaries, as well as some historians, say that Chai and other student leaders made mistakes in the last hours of the standoff with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at their decision to remain in Tiananmen Square led to more deaths. It’s an allegation bolstered by Chai’s own words, according to a translation of an interview she gave in those chaotic final days.

The interview is included in an award-winning documentary, “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 In it, Chai says: “How can I tell [our followers] that we actually are hoping for bloodshed, the moment when the government is ready to butcher the people brazenly. Only when the square is awash in blood will the people of China open their eyes.”

Chai has long said that comment was mistranslated and taken out of context, and some other student leaders support her view.

Carma Hinton and Richard Gordon stand by their film, and other Chinese leaders support them. They also maintain a website, with updates on Chai that refer to stories and columns on Jenzabar, some unflattering, including one published in the Globe.

Jenzabar sued the filmmakers’ company, Long Bow Films, for defamation – just for directing readers to the articles Chai and her company say are offensive and inaccurate. A Suffolk Superior Court judge wisely threw the defamation charge out. The First Amendment guarantees the people’s right to say – and cite – even things you don’t like, after all.

But the case has dragged on because Jenzabar is also contending that just by using the company’s name as a tag on its website, Long Bow is guilty of trademark infringement – that somebody googling Jenzabar might land on the Long Bow site and get confused.

That’s bosh.

“The idea that somebody would be confused is so remote as to not pass the giggle test,” said Harvey Silverglate, a lawyer who specializes in First Amendment cases. Even the judge said Jenzabar is unlikely to win. And yet Chai perseveres.

Why? 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skin free speech. Jenzabar has buckets of money. Hinton and Gordon don’t. Chai’s suit has cost them 70 grand so far. Even though she will probably lose the court battle, she could win the war by shutting Long Bow down.

“It has drained a lot of our resources,” Hinton said. “We may be driven into bankruptcy before we see our day in court.”

There’s more. Last week, Jenzabar attorneys asked a judge to prevent Long Bow from updating their website on the continuing court case. On Thursday, the judge knocked them down, saying “fear of bad publicity” isn’t grounds for a gag order.

Lawyers for both sides declined comment.

“Long Bow has gratuitously maligned Ling Chai for decades, ” said Rob Gray, spokesman for Jenzabar. “And now that she has the resources to fight back, they don’t like it.”

But the problem isn’t that Chai is fighting back. It’s how she’s fighting back. She’s using the justice system to attack the very freedoms for which her fellow students gave their lives.

Yvonne Abraham is a Globe columnist. Her e-mail address isabraham@glob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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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坝续

这真是个神奇的软件,批评不得,质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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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坝相关

这是6月12日新华网的一篇文章。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6/12/content_11532769.htm

“过滤软件之争”争的是什么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颜秉光)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计算机预装“绿坝-花季护航”上网过滤软件一事近日引起广泛关注,其中一个现象很有意思,即支持意见大多来自用户,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少数媒体和商家。

表明用户支持政府这项举措的信息来自两个渠道:一是有关方面对已使用“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260多万个用户开展的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普遍满意”,而且认为这项举措是“公益行为”;二是网上论坛征集到的1813份有效用户反馈意见,92%的用户表示支持,70%以上用户对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支持服务表示满意。

一种大众消费品是好是坏,广大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大多数用户支持“绿坝-花季护航”上网过滤软件,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净化互联网环境在我国的确是一项紧迫任务。进而言之,与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相比,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重要。撇开未成年人这个因素发表意见,是有失偏颇的。

为使未成年人免受网上低俗信息影响,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开展多次依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最近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全国行动中关闭严重违规网站1911个。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广过滤软件,不过是整治行动的另一种方式。这种举措应该不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做效果才会更好的问题。

人们注意到,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举措,一开始质疑很多,但在该部有关负责人作出详细说明后,质疑声逐渐减弱。这说明,舆论质疑主要源于缺乏了解和信任。它提醒我们,政府在推出涉及公众利益的举措时,一定要充分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同时应尽早就相关情况公开作出说明,解答公众疑虑,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支持。

对舆论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回应是清楚明了的,能够解除公众的疑虑。至于过滤软件应用中还可能出现什么问题、需要如何完善等,最好的办法是留给实践去检验。

再看看这篇。

http://www.ccw.com.cn/fortune/news/online_media/htm2009/20090611_637780.shtml

四大门户调查显示:超八成网友“拒绝”绿坝

新售电脑将一律预装绿坝一事引发网民热议,尽管工信部解释称这一软件不强制安装、可关闭、可卸载、不控制网民,不搜集个人用户信息,目的是为了保护青少年免受不良信息影响。但多家媒体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成网友仍对此类上网过滤软件心存疑虑。据悉,截至6月10日18点,共计81804名网友参与新浪科技“是否考虑使用该软件”的调查,其中84.8%的网友表态不考虑使用。在网易科技的同类调查中, 91.5%的网友表示不愿意使用绿坝。

另外两家著名门户网站腾讯及搜狐调查的问题则各有侧重,在腾讯科技关于“新购电脑需要装上网过滤软件”的调查中,投票网友中74%选择“没必要”。搜狐IT则调查了网友对于绿坝功能的观点,在一项关于“安装上网过滤软件能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浏览不良网站”的调查中,选择“不能”的比例高达75.56%。

已经连续两三天在水木十大上看到绿坝的贴子,很不幸,几乎都是在Joke版。所以当我看到第二篇文章的数据时,丝毫没有怀疑,况且这四大门户的调查还都明晃晃的挂在网页上,怀疑者查便是了。可是第一篇的数据呢?门户网站上近90%反对,网上论坛的用户反馈却有92%的支持?我善意的推测,是因为绿坝这个软件如此的优秀,以至于原先在网上投了反对票的网友们在实际使用之后立刻为之倾倒,投下满意的一票。可是为什么这个揣测听起来白痴得可笑?那么是谁编纂出这个解释不通的结果?

其次,颜秉光记者所说的“很有意思”的现象:“支持意见大多来自用户,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少数媒体和商家。”也就是说,她赤裸裸的无视了亿万尚未成为用户的网民们的声音。

光损别人没意思,我也来模仿颜记者的文章,抒抒愚见吧。

“过滤软件之争”争的是什么?

1. 我国的法律向来禁止淫秽暴力内容的传播,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则允许成人音像制品公开发售。所以,理论上来说,要在中国保护青少年免遭色情暴力的侵害要简单得多,境内违法网站一律取缔,境外的用GFW屏蔽了事。倒是美国人才需要头疼如何在保护青少年的同时又让成年人能光顾成人网站。既然我们有从源头上控制的能力,又为什么需要兴师动众的强制安装客户端监控?

2. 为什么偏偏是绿坝?微软早在十几年前就在Windows中嵌入了家长控制的功能,相信国内外也有众多同类产品(关于这点我懒得调查),为什么政府在2008年1月14日-24日短短10天的招标之后,就把4170万支付给了绿坝?在花掉这4000多万的时候,是否应该给纳税人一份有力的说明,证明绿坝是同类中出类拔萃的?恰恰相反,怀疑其质量的文章早已铺天盖地,比如“屏蔽加菲猫”,丑陋的界面,粗暴的关闭整个浏览器导致用户丢失工作进程等等。

3. 工信部强制要求所有计算机在销售时都预装该软件,为什么不把决定权交给用户?或许是因为有些用户不知道如何下载安装,但假设1年后,政府不再继续为个人用户买单,或者采购其他过滤软件,又有多少用户能够将绿坝彻底卸载干净而不危害系统安全(从网上已经发布的各种民间测试报告来看,这是值得怀疑的)?或许,绿坝已然是工信部心中一辈子的真爱所以不用考虑卸载问题?……

最后,我同意颜记者文中的最后半句,实践会检验出这4170万买来的是什么。目前看来,买来的是政府和民意对立的又一个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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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锅

高压锅是很恐怖的一个东西,但是用这个词来形容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很贴切?

近日来观谭卓遇害事件有感:

  1. 某网球手回球时击中了一只飞过球场的鸟,他的第一反应是痛苦的跪下,自责。一只鸟尚且如此,当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的车头被撞起、落地,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之后,胡X之众很淡定,嬉笑打闹,找人摆平。怎样的家庭,怎样的社会,怎样的耳濡目染才能培养出如此临危不惧令人佩服的功力?当年杀人不眨眼的日本兵的修行也不过如此。而这样年纪轻轻的高人们聚集在当今的中国街头,又是为何?
  2. 所谓艺高人胆大。我等草民要是撞死了人,怕是早已两腿发软等着警察来杀头了。公子哥们淡然一笑,风度翩翩的掏出手机,一切尽在掌握。只是有点担心能不能按时回家吃饭。法律仿佛是为了庶民们而定的,权贵们拿它当草纸还嫌硌屁股。草民们高呼严惩凶手,那是危害社会安定,要被删贴封禁;草民们人肉搜索,那是触犯法律,侵犯他人隐私。噢,不对,中国只有工人阶级,咱们不能煽动阶级对立。
  3. 交警同志努力贯彻和谐思想。目击者说车速150,肇事者说70,交警同志采纳70,以平众怒;三辆车飚车,简化为一辆车超速,化繁为简,免得牵扯到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害人是在人行道上被撞,绝口不提;肇事者曾经在高速上开到210被抓,本着和谐的精神没有吊销执照……这件事告诉我们,顶个螃蟹壳便是和谐社会了呀。
  4. 卖衣服买来的那辆EVO撞死了人,还有它的大哥法拉利和玛莎拉蒂罩着。显然,这俩可就不是卖衣服能买到的,跟对大哥很重要。

中国男足被骂不是因为球技臭,而是因为没花心思去踢球。老百姓也清楚咱们的国家不可能一夜之间超英赶美,不可能绝对公平,但是我们的一忍再忍换来的却是如男足般愈演愈烈的不作为。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不是一日之寒,当看到它的形象堕落到如此田地的时候,我忽然有些理解了为什么台独会有市场,为什么身边那些香港学生说的是I’m from Hong Kong而不是China。不知何时,这样的肇事者,这样的恶性事件,能够在阳光下被有条不紊合情合理的被解决,而不需要民众振臂疾呼,不需要杭州市长施舍一般的“要严肃处理”的批示。

这件事的结局还是一个谜,EVO也许只是个小角色,法拉利和玛莎拉蒂才是在民众声讨中还能冷笑的大鱼。危机中总有契机,打到大鱼很困难,但我很期待,我希望这不是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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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

疏焉堵焉

BBS的有趣就在于它是个小社会。

今天火箭终于突破季后赛第一轮,水木Yao版众人欢呼雀跃,开始奔往各个版面挖坑,企图一统十大以示庆贺,40分钟后攻占了8/10,胜利在望。

yao

剩下的两个版面──Movie和History,便成为了攻击重点。尽职的Movie版版主们力保清白,奋力抵抗,对涉及“火箭”之类关键词的无关话题一发就删,发文ID要么7d要么14d。强大的抵抗能制止暴力,弱小的抵抗却能带来快感。火箭版的ID们前仆后继,变着法子轮流调戏Movie版版主。直白的庆功贴被删,讨论电影《姚明年》间接庆功被删,接下来发展到藏头诗,以及各种匪夷所思的技巧。比如:

1. “昨天重温了一下titanic,感动的要命!” //要命=姚明

2. “姚晨演过什么电影?” //姚

3. “李宇春演过什么电影?” //李宇春长得像姚明

4. “喜羊羊和灰太狼里面有个泰哥” //阿泰斯特

5. “长江一号” //麦迪一号

6. “《笑傲江湖》的电影哪里能下载到?其中描述日月神教那一段感觉特别精彩” //日月=明

7. “谁看过萝莉塔呢” //萝莉=火箭控卫Lowry

8. “ 今天重温了一遍“勇闯夺命岛”(The Rocket)” //Rocket

……

开了头,怎么停得了手。这种贴子版主们也立刻删除、封禁,尸横遍野。于是渐渐演变成一场文字狱,90%的新主题贴子都被删除,后面跟着一串封禁通告。现在还在愈演愈烈,Movie版聚集了400多人,甚至超过了Yao版。

我猜,Movie版的版主们一定在纠结。一开始的屠杀一定很有成就感,替天行道镇压暴民哪,维护自己圣洁的领地,阳光下是他们英雄般的高大身影,只可惜影子的脑袋部位还透着光。快乐过后,越删水越大,越封人越多,正常的和非正常的主题已经混杂,他们一定在绞尽脑汁过滤每一个贴子,寻找每一个隐藏的挑衅,动用全部的视觉神经和全部的手指,一遍遍重复删文的操作。休斯顿那个跟他们八杆子打不着的球队赢了球,他们这赔上半天时间当人肉过滤器,试图维护那个冠冕堂皇的版面秩序和自己执法者的面子,只可惜……

来势汹汹的浪头总会互相挤压、碰撞,最终平息。如果等不及,如果想体验蹂躏它们的乐趣,大可以在自家的浴缸里玩玩十厘米高的小波浪;但是当你站在海边,一个一米高的浪就能反过来蹂躏你,将你推倒压住,往眼里嘴里鼻腔里温柔的灌上一把盐水,再含笑看你在下一个浪头之前连滚带爬落荒而逃。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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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价值观、政治程序和政治制度

在民主成为普遍信仰的今天,民主的价值观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与民主相关的一整套相关的价值体系包括了如下核心观念:
首先是人民的同意。即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并且其统治是基于被统治者的同意;
其次是尊重个人。这条原则有时也被称为个人主义,正好与国家主义相对立,即个人的利益、理性和诉求都应该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尊重,而不能以任何的国家利益的名义去任意地剥夺个人的权利、利益和财产;
再次是机会平等。即每个公民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同等权利,无论一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是公务员还是平民,在政治、经济、法律、身份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最后是个人自由。即个人有权利去追求他们自己目标,个人享有充分的个人自决权,个人的自由越多,社会也就越繁荣。
当然,民主的这些核心价值观不是互不相关的,它们不仅是互相关联的,而且是容易互相冲突的,比如“人民的同意”可能与“个人自由”相冲突,“尊重个人”可能与“机会平等”相冲突,所以,民主的价值观体系,除了包含以上几种核心的价值以外,还意味着不同价值之间的某种平衡。
仅仅有一套价值观念是远远不够的,民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政治程序上的设计。如果只有民主的观念而没有民主的程序,那么民主也不过是海市蜃楼。为了实现真正的民主,民主的价值需要被转化为一种政治程序——即一套关于如何作出公共决策和如何管理公共事务的程序安排。

民主的政治程序
那么,什么样的政治程序才是民主的真正保障呢?詹姆斯.伯恩斯等人根据西方两百多年政治民主的发展经验,总结出了四种互相关联的、必不可少的政治程序:
首先是自由而公平的选举。自由而公平的选举,被认为是民主国家的基石,它使得一个国家的选民能够在不同的政策和政治领导人之间作出选择,这对公民来说是一项最有实质意义的政治表达权利,对国家来说是实现民主的主要途径。可以这样说,没有自由而公平的选举,就没有民主。如果有选举而无法做到普遍性、自由性、公平性、竞争性,无法保证选举不被操纵,那么也只能是假民主。
其次是多数规则。即由多数选民的决定产生政府,而重大公共事务的决策也由选民多数决定。通俗的说,就是在选举和其他投票过程中,“由多数人说了算”。如果少数利益集团实际上能够控制选举,使多数规则失效,那么民主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再次是言论自由。自由而公平的选举能够有效运作的前提是选民能够获得公开的、充分的与选举有关的信息,所以,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等,都成为民主程序的必要环节。如果一国的政府或其他组织实际上能够控制一国的新闻媒体、图书出版、网络信息等公开的信息资源,那么民主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
最后是集hui和抗议的权利。为了某个政治目标,公民们必须能够自由地组织起来。他们有权利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政治目标而组织起一个政党、一个压力集团、一次抗议运动或一场游行示威,他们也有权利反对政府,或者组织反对党。这也是民主的基本特征。

民主的政治制度
民主不仅是一套的价值体系和政治程序,从更基本的层面来说,民主还是一整套的政治制度,而正是民主的政治制度保证了民主的价值和政治程序能够得以实现。这种政治制度,一般要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民主的政治制度由三个要素构成:
首先是联邦主义。这是民主的大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制度,一般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指州、省级政府)同时从宪法中获得权力,互不隶属,各自行政。这一制度明显有别于中央集权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地方自治,同时为防止中央政府滥用权力预设了一种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其次是权力的分立、制约与平衡。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分立,互相制约和平衡,宪法或法律制度要确保三权中的任何一权都能“采取有效的宪法手段或经由个人努力能够有效的制约其他两种权力”。因为一旦有哪种权力不受制约,马上就有可能成为至高无上的、被滥用的权力,这样也就没有了民主。
再次是权利法案。即一种成文的、明确的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和公民权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如果公民的人权无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民主要成为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詹姆斯.伯恩斯等人从价值、政治程序、政治制度三个角度来定义民主,完整地界定了民主的外延和内涵,界定了什么是真正的民主,同时也为判定哪些国家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哪些国家不是民主国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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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什么.之三.自由与面包(下)

1935年5月,在美国华盛顿州,有个叫帕里什的清洁女工被老板解雇了,这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那年头,“下岗”的人多了去了,谁又会在乎一个女工的工作问题?可对于帕里什来说就不算小事了,下岗就意味着没饭吃,没有工资可怎么生活呀?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大概这位女工就去上访了,至于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那可不太好说。但美国这个国家是个契约社会,人人都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因此,帕里什也没有什么向领导诉苦申冤的兴趣,一纸诉状就把自己的雇主——西岸旅馆给告上了法庭。
有趣的是,帕里什并没有说老板解雇非法,她想反正也干不成了,不如拿回点钱才是真的,于是,她依据罗斯福新政时期颁布的《最低工资法》,要求西岸旅馆补偿欠她的工资。根据《最低工资法》规定,雇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周14美元50美分,但帕里什的工资每小时只有25美分,也就是每周不到10美元,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几年算下来,老板一共欠她216美元19美分,这对于一个下岗女工来说也不算小数了,起码能有口饭吃。
这本是件芝麻粒大的案子,一年全美也不知道要发生多少,压根不值得一提,可是,由于帕里什的老板实在有点吝啬,舍不得出这一点钱,但帕里什又的确有理,有法可依,不太好驳斥,于是他的律师给他出了个“馊主意”,你不是说按照《最低工资法》的规定我欠你钱吗 ?那好,我直接攻击《最低工资法》,说它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有关这一修正案的法学辨析是个绝大的话题,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作论述了,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参考浙大教授林来梵与人大教授胡锦光合著的文章《西岸宾馆诉帕里什案》),要求宣布违宪,只要这 个该死的法律不存在了,看你还怎么要钱。谁也没想到,律师的这个点子,一下就把事情给捅大了,帕里什诉西岸旅馆案,由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陡然间变成了震动全美的大案,所有的媒体焦点都被吸引了过来,并且举国围绕此案展开了一场空前的大辩论。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罗斯福在实行新政时,经常受到最高法院的肘制,每每令他万分恼火。在罗斯福刚刚当政时,这一情况还不明显,因为美国尚处在风雨飘摇的经济风暴中,大家都在齐心协力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所以他的各项法案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得到国会多 数票及最高法院的支持,可是,经过百日新政,美国经济有了较明显的起色,大家也都回过劲来,缓了口气,这时矛盾就来了。罗斯福的民主党是在南北战争时期发展起来的,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是少数党,仅仅凭借1929年的经济危机罗斯福才入主白宫,因此,作为对手共和党把持的最高法院,当然不肯给他面子,更要命的是,最高法院的几位大法官,基本都是林肯时代的人,用罗斯福的话来讲,是一群“马车时代”的人,保守是他们共同的特点,面对罗斯福左一个新政又一个新政,被搞得眼花缭乱,委实接受不了,起先因为经济危机而不得不授予罗斯福各项权力,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到了该收回权力的时候了。
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从此拉开了法院与政府的权力战争。紧接着,最高法院又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0多项,新政基本陷于瘫痪状态。
我们不难想象,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要说这帮人可真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就像前面所说的那个帕里什诉西岸旅馆案, 《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要说起来最高法院你算站在哪头的?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绝对优势当选第33任美国总统,这下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认为自己有实力回应最高法院的挑战了,他要改变最高法院的敌对态度,把后者致于自己的势力之内。可是,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的前提,也是美国立国的基石,想打破传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高法院的乾坤,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大法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多数就这一问题支持自己修改宪法,简直就如同作梦,根本不能想,因此他企图走个捷径,由自己任命比较听话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做到,因为美国大法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开始秘密酝酿一项前所未有的政治改革方案,那就是改组最高法院的组成机构,这一计划提出,凡是年满70岁的大法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简单的说就是罗斯福来了个“逼宫退位”,想利用增补多数的办法来控制最高法院。
罗斯福这一方案刚一宣布,立刻引起美国舆论大哗,不仅是对手共和党,就连民主党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几乎等于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拱手让给了联邦政府,失去了最珍贵的独立性,前任总统胡佛怒气冲冲地叫嚷着“不许碰最高法院”,各家媒体难得一致地抨击罗斯福实际是想搞独裁,就连一向支持新政的国会也充满了一片反对讨伐声,狂风暴雨般的抗议信更是接连不断寄往白宫,那些在新政中获得收益的人,无论大资本家还是平民百姓,很多都站到罗斯福对立面去了,后者实在没有想到,这次可真是捅了个马蜂窝,但罗斯福岂是常人,他不为所动,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他在3月9日的“炉边谈话”中,把矛头直接对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试图说明自己不是针对最高法院这一机构,而是那些保守派,想澄清他不要独裁仅仅是要维护新政的观点,并希望能够通过公众压力来制服对手。
也就在美国政治出现严重危机,很有可能倒向独裁的最关键时刻,帕里什这个小小的女工,把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大法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最前沿。以休斯为首的大法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 ?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最高法院理智地选择了妥协,判帕里什胜诉,大法官们考虑到,如果宣布《最低工资法》违宪,那么罗斯福很有可能以维护新政为借口,积极寻求改革最高法院,不管怎么说,百日新政毕竟拯救了美国,罗斯福在美国不乏支持者,要是有人不能看到独裁的危害性,一个劲跟着罗斯福跑,那美国的民主制度就真的彻底完蛋了,于是,最高法院就这样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挫败了罗斯福改组最高法院的企图。
且慢,你不是说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怎么大法官们没有找到?其实,你仔细想想大法官们判决的后果,就明白第三种选择在哪里了。判帕里什胜诉,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给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驳斥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使后者的政治改革方案胎死腹中,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就是说,美国人尽管有点“过河拆桥”的嫌疑,却得到了实惠,既拿到了面包,又保住了自由。
说到这里,你一定还记得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倒霉的魏玛共和国,它的那个建立在纸面上的民主制度是多么的弱不禁风,希特勒仅用手指轻轻捅了一下,整座精心构筑的大厦便轰然倒塌,连块砖头都没剩下。现在你已经看到,历史老人并没有特别厚待美国人,在那个混乱、恐怖的时代,他们遇到了与德国人同样的问题:如何维持一个脆弱的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或者说,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德国人面对“面包”的诱惑,面对天堂般的美好前景,轻易相信了希特勒的承诺,忘记或有意忘记了还有“我干嘛要听你的”这个选择,不相信也不愿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只是期待尼采式的“超人”、“圣人”来解救他们,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
但美国人可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他们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也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还记得成龙的回答吗?)。如果总统通过紧急时期国会所赋予他的权力任意影响司法独立性,甚至是违背《权利法案》的立法初衷,那么无论这位总统是否出于善意,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更何况,独裁制度最大的缺点是缺乏制约机制,即便罗斯福真的是想“为人民服务”,也不能肯定他的后任就是个“明君”,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权利的人,恰恰没有看到独裁的长远危害,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非制度上,指望某个人的“恩赐”过活,这可不是美国人想要的,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国家里出现个希特勒。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终于没有像德国一样走 向独裁。
我想,文章至此,答案已经浮出水面,清晰可见了,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都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哪怕再有一千条理由,也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民主的意义,正在于此。
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伯恩斯和J. W. 佩尔塔森等人所著的《Government by The People》(中译本题为《美国式民主》或《民治政府》)一书给出了一个最好的关于”民主”的定义和解释。詹姆斯.伯恩斯等人在书中说:我们从三个角度来定义民主:首先,民主是一整套相关的价值体系;其次,民主是一整套相关的政治程序;再次,民主是一整套相关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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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

民主是什么.之三.自由与面包(上)

在上一篇文章,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民主的基础是什么?
别急,你要知道,直接告诉你问题的答案,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可是,如果说出答案并不能让你恍然大悟反而困惑不解的话,那这个答案说与不说,好象也没太大区别,因此,要真正理解“民主的基础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涵,我们就只有老老实实地从头说起、慢慢道来了。
该从哪里说起呢?我还记得曾经有人提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如果你是1933年的德国人,你会选希特勒当政吗?老实说,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因为历史是无法假设的,更重要的是,无论你选择是或否,都无法回避一个让古往今来所有的政治思想家都十分头疼的话题,那就是,在生存都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你是要自由还是要面包?
很显然,希特勒给你的是面包(当然免不了要夹带私货,把大炮什么的也硬塞给你),代价就是拿走你的自由。在这一点上,客观地说,希特勒从来也不曾试图隐瞒或是欺骗德国民众,早在1925年,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全部思想及世界观详细地记录在《我的奋斗》一书中 ,正如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所言,“不论你对阿道夫.希特勒可能提出什么其他的谴责,你决不能谴责他没有用书面精确地写下,如果他一旦掌权的话,他要把德国变成为怎样的一个国家,他要用德国的武力征服把世界变成为怎样的一个世界。”
不过,今天的我们大概很难去谴责德国人当初的选择,“饿肚子的自由”的滋味,大概不会太好受,更何况,自从1918年一战失败后,德国人已经受了长达15年的窝囊气,一旦有人提出要把德国重建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强国,又怎能不把尊严顶在脑袋上好好爽一下呢(作为中国人应该不难理解)。
要说德国人的这种心态,看起来倒也真是蛮合理的,可不是吗,我这儿连一日三餐都发愁呢,你还在那里唠唠叨叨、罗里八嗦地奢谈什么自由,那不是扯淡吗?要是我真饿死了,别说自由,恐怕连棺材都没有呢。我想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有不少人这样看待问题,没有生存权,哪儿来的人权?
可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你选自由还是选面包,最后的结局恐怕都不见得如何美妙,选了自由,自然免不了要挨饿,可一旦失去自由,面包能不能保得住,却也难说的很,1933年的德国人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那么,我们该如何抉择呢?我想,这种两难的抉择之所以令人感到困惑,是因为其中隐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你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选择,而且只能二选一,这样就无形中制造了一个矛盾,使得自由与面包对立起来,仿佛二者势不两立、非此即彼。因此,当我们面临这种两难的抉择时,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的前提是否成立?
不知你是否看过成龙主演的一部影片,名字叫作《我是谁》,片中有一场戏很有点类似的味道。成龙为了保护一张刻有秘密武器资料的光碟,被两个武术高手困在大厦天台上,那两个坏蛋对成龙说,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光碟留下,然后你自己跳下楼去,二是我们把光碟抢回来,然后把你给扔下去。乍一听起来,这两个选择好像给了成龙一个机会,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再一想,无论他选哪个,结果都一样,都免不了丢掉光碟跳下楼去,看来成龙也和我们一样遇到了麻烦。那么,成龙又是如何选择的呢?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干嘛要听你的?成龙回答说,我还有第三个选择,光碟我留下,然后把你们俩个扔下去。
成龙的这个有趣的答案也许多少给了我们某些提示,就是说两难抉择的前提不一定成立,事实上可能还存在第三种选择,即,面包我要了,可那个自由你也得给我留着。问题是,这第三种选择在现实中有存在的可能性吗?我们能既要面包又保住自由吗?还是老办法——把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然后仔细地读它一读。
1929年10月24日——对于美国人来说,如果有世界末日,那一定是这一天——这天早上,纽约证劵市场毫无征兆地全面崩溃,股价跌降之疯狂,连股票交易记录机都无法跟踪,无论是经济学家、资本家、还是白宫的那些政治家,全部目瞪口呆,毫无思想准备,更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信用彻底消失,银行出现挤兑风暴,国家财政陷入混乱,工厂停工,货品滞压,失业率迅猛攀升,这些现象都预示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危机爆发了
有人曾问英国最有名望的经济学家约翰.凯恩斯,人类历史上是否有类似的事情?凯恩斯想了想,认真回答道,有的,那是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前后共400年。在美国,大批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选择了自杀或是逃亡,就连那些大资本家们的日子也异常难熬,因为他们在银行的钱根本就拿不出来。到了1933年春季,美国国内18600家银行全部停止营业,联邦政府黄金外流已经超过2.5亿美元,财政储备还不到应付款项的1/7,这个国家实际上已经破产了,当时的美国总统胡佛甚至惨痛地说,我们已经山穷水尽。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意义最深远的一次经济危机,这场前所未有的、令人绝望的危机一直持续了3年多,波及日本、美洲、乃至全欧洲(苏联除外,因为它的经济与世界并不接轨),使得欧洲国家关系空前紧张,令日本、德国民族主义急速膨胀,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就是利用这场经济危机中人们要“面包”的欲望,从国会中最小的一个党派,一跃成为全国第一大党。
如果你问独裁最容易出现在什么时候,那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你,就是在那个时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如果我们把1933年美、德两国政治领域的事件拿出来做对比的话,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雷同之处。
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当选德国总理,他在布累斯劳竞选大会上对德国人许诺:“我们一定要使这一天在我国人民的历史上成为得救的一天。”
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美国总统,他在竞选中对美国人保证:“我向你们起誓,我保证为美国人民实行新政。”
希特勒当选后,要求国会通过《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把权力集中到政府手里,给予他最大的权限去解决危机。并且保证,只有在“极其必要的措施而必需的范围内使用这种权力。”          罗斯福当选后,要求国会给予他广泛的授权,为了应付艰难的局面,他要求“让我拥有足以对紧急事态发动一场大战的广泛行政权。这种授权之大,要如同我们正在遭受敌人侵犯一样”,同时他也保证,将严格按宪法办事,绝不越雷池一步。
德国国会以绝对多数通过对希特勒的授权,纳粹政府的各种行政举措,被国会一个接一个地通过。希特勒领导的德国,从此开始了奇迹般的经济复兴。
美国国会毫不犹豫赋予罗斯福行政自由的各项权力,并且以临战气氛的惊人速度,通过美国政府所提出的各项法案。美国在罗斯福的带领下,开始了旋风式的百日新政。
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很多,我想你已经看到,德、美两国人民在面对突如其来、狂风骤雨般的经济危机时,其反应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或者说是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当人们对现实充满了恐惧、绝望时,就会热切期盼能出现个救世主来拯救他们,这是人类固有的缺陷,德国如此,美国如此,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可是,在那个充满恐惧、迷惘和痛苦的岁月,尽管独裁的阴影同时笼罩着德、美两国,但历史老人已经告诉我们,美国并没有像德国那样,蜕变为一个专制国家,反而在二战中成为了“民主国家的兵工厂”,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究竟是什么力量阻止了美国滑向独裁?又为什么美国的民主制度能够得以保全?我想,这就是我们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试图回答的问题,民主的基础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