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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什么.续篇.民主的基础(下)

上一篇文章我们说到,希特勒狡猾地利用德国宪法的一个隐晦的漏洞,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
希特勒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逮捕——请注意,是“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德国头一次领教了纳粹独裁的滋味。
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德国政治已经面目全非了,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多数票,虽然纳粹党人以1700万张选票遥遥领先,比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可却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差得远呢。
值得注意的是,希特勒并不打算利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要为自己的独裁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希特勒并没有否定这次选举,或是干脆再重新来一次,他承认了选举的真实性,而且也不打算再去捞取那个该死的2/3多数票了。可是,如果没有2/3的多数,希特勒又如何修改宪法呢?万般无奈之下,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希特勒还会这么天真,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独裁?那些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怎么会愚蠢到去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事情就是这么荒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一点也不困难,无论是对希特勒还是对德国人——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
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德国人的那种特有的黩武精神,以及对荣誉、对“铁与血”的热切渴望,指引着他们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国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 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天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国会中并非所有党派都被希特勒所蛊惑,社会民主党领袖,可敬的奥托.威尔斯议员,昂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 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
让我们记住这个人,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宣言,尽管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尽管他们的反对对大局来说无足轻重,可即便是在如此黑暗的时刻,我们也依然可以看到人类的高贵思想迸发出的绚丽火花。
1933年3月23日,一个从奥地利来的流浪汉、43岁的前德国陆军下士阿道夫.希特勒,按照完全合乎宪法的程序,摧毁了民主制度,成为全德国的独裁者,再没有任何力量对他的疯狂进行约束,德国从此开始了历史上最恐怖、最暴力、最血腥的一幕。
现在,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一下,为什么希特勒的那些恐怖政策能够得到德国人的支持呢?是啊,不是太奇怪了吗?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为什么会衍生出希特勒那样的大独裁者呢?我想,也许你可以在《银河英雄传说》这本科幻小说中,找到一个不太正规的答案——
自由行星同盟的人一谈到鲁道夫,总是以“邪恶的独裁者”来形容他,少年听在耳里,心里不免奇怪——如果鲁道夫果真是万恶不赦的恶魔,为什么人们还会支持他、给他至高无上的权力呢?“鲁道夫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哪!人民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人民为什么敢怒而不敢言呢?”“跟你说过啦!因为鲁道夫是个大坏蛋嘛!”
这个答案无法说服少年,倒是父亲的见解和一般人有点不同。他给儿子的回答是:”因为人民都好逸恶劳!”“好逸恶劳?”“这样说好了,一般人碰到问题时,都不愿靠自己的精力心思去解决,他们只期望超人或圣贤的出现,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鲁道夫就抓住人性的这个弱点,伺机而动,一举成名。你要好好记住:让独裁者有机可乘的人,要负比独裁者本更多的责任!虽然沉默的旁观者没有支持他,但沉默旁观其实与支持同罪……”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德国人会在历史的紧急关头表现出一种对自己权利的惊人的无知和漠视?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帮希特勒磨那柄准备屠杀他们的刀?难道他们就那么崇拜权威,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对希特勒的要求作哪怕是最简单的思考?莫非,盲目的服从和铁的纪律 已经深深溶入德国人的血液之中,以至于最完善的民主制度也无可奈何?也许,对于在选举中占绝对多数的普通德国大众来说,他们选择希特勒,仅仅是不希望有“挨饿的自由”,用一句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管他民主不民主,谁能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就选谁。的确,在希特勒当政的头四年,德国经济奇迹般的振兴,到1937年,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02%,年增长率高达11%,国民收入也增加了一倍,失业率却缩小到了不足1%,德国人终于结束了朝不保夕的失业恐惧,过上了还算“幸福”的日子,但同时,他们也失去了一切权利和自由,更失去了能够制约希特勒的力量,这时候的德国人还没有意识到,历史老人正在静静地坐在未来,等候着向他们索取“好日子”的报酬,一个前所未有的巨额报酬。
对此,著名的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曾评论说:“对于民主共和国的放弃和阿道夫.希特勒的得势,德国任何阶级、集团、政党都不能逃避其应负的一份责任。”
通过德国的这个例子,你肯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民主这个东西,仅仅建立在纸面上的制度是绝对不够的,当人们像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民众一样疯狂时,就会把那些纸面上的一切都抛之脑后,而甘心情愿去追随一个能够满足他们愿望的幻像,甚至为此不惜把民主砸烂,魏玛共和国不是没有“三权分立”,但德国人最后还是亲手埋葬了民主。
那么,这个倒霉的魏玛共和国还缺少些什么呢?它的民主又不完善在哪里?如果我们不希望那个满脑歪点子的小A私吞我们的钱,还需要做些什么?我想,文章写到这里也实在拖的有点太长了,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下一篇文章中去解释吧,这样大家也有时间去思索,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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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

民主是什么.续篇.民主的基础(上)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在上篇《民主是什么》里,已经讲到,所谓民主,既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可是,你先不要着急,知道了民主是什么,并不等于就可以马上实现民主了,因为了解一件事情与实施它,这中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如果问大家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认为民主是构建在一个怎样的基础上的?我想,十有八九得到的回答是“三权分立”,这个答案对不对呢?对,但不完整,因为想要实现民主,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经典的例子上吧。
有5个人去旅游,其中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4个人去游泳,1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混蛋小子去打球。可是,你也清楚,大家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光有个决策是不够的,还要有人去执行这个决策,于是,大家决定把钱交给4个人当中的某一个(假定是小A),由他去雇人。
可你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虽然我们都明白为什么大家要出笔钱去雇人陪打球,可是真的到了行动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高的觉悟,也不是每个人对这笔钱都无动于衷,小A心里没准会想,好嘛,你们几个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让我一个人东奔西跑,休想啊休想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谁不利用谁就是傻瓜。
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牵扯到钱的问题,光指望某个人的道德和良心,肯定靠不住!要是大家把自己的钱都交给某一个人,那么我们怎么保证这个人一定会按照大家的要求去雇人打球而不是中饱私囊呢?
其实,这个问题倒也不难解决,让我们来试试下面这个办法:
我们一致同意把钱给小A,让他去雇人,不过等一下,在给他钱之前,先要由小B来计算一下应该给多少,再把数字对大家公布出来,然后分文不差交给小A,可是,如果雇人的过程中出现了中饱私囊或其他的问题,那就该由小C来负责审查了,并且,其他人绝对不能干预他的审查。
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还不错吧?其实,这种方法有个名字,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三权分立”。小A负责做事,他代表行政机构,小B负责计算大家出的钱应该是多少,代表立法机构,最后要是出了问题,就由小C负责审查,他代表司法机构。
也许你会说,这不挺容易的嘛,问题解决了。可是先别忙,你想想看,如果小A想私吞我们的钱,他会苯到让大家发觉自己做了手脚吗?不要忘记,当我们把自己的希望都托付给某个人时,他就具有了一定的权力,并且可以任意支配这种权力,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比如,他可以利用大家的钱来贿赂以形成多数,或是干脆用这笔钱来雇一个保镖而不是陪打球的,这样就使得我们在暴力面前不敢再理直气壮地讨回本属于大家的钱。
你看,尽管我们在讨论民主是什么时显得头头是道,可一具体实施起来马上就变了味道,如果你认为我是在危言耸听,那么就来看看一战后的德国是如何从民主变质为专制的吧。
1918年,德国战败了,沦落到了被协约国任意摆布的地步。这时,各协约国对怎样处理德国的态度是不同的,法国人由于是德国的近邻,在历史上多次被德国入侵,因此坚决主张削弱德国,英国人虽然对此不反对,但却不愿意看到一个衰落的德国,他们的政策是维持欧洲大陆的势力平衡,至于美国人,他们与德国隔着一条宽阔的大西洋,又有英法在欧洲顶着德国,所以感受不到切身的威胁,但是,美国人意识到,一个拥有8000万人口及雄厚工业基础的国家,仅仅靠土地或军事限制,不可能制止它的复兴,也绝对无法保证日后欧洲的安全,所以,美国总统威尔逊坚持要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以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
在这种背景下,同时也为了防止共产主义的侵蚀,德国于1918年11月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府,并在随后的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这部宪法的民主程度,几乎可以和美国宪法相媲美,它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这是20世纪所曾经见到过的这种文件中最妙、令人羡慕的条文,看起来似乎足以保证一种几乎完善无疵的民主制度的实行”,“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能比德国人更加自由,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比德国人的政府更加民主和自由,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第三帝国的兴亡》,P60)。
你也看到了,这时的德国魏玛共和国,可算得上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典型,即便是像阿道夫.希特勒这样胆大妄为的家伙,也不得不在啤酒馆政变失败后选择合法竞选一途。那么,这个民主的国家为什么会走向独裁呢?德国人又是如何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利呢?还是让我们揭开历史的帷幕,仔细看看事情的究竟吧。
1933年早春的一个夜晚,确切的说是2月27日晚9时30分,在德国的首都柏林,天色晴朗,空气清新,一点也没有风高放火夜黑杀人的迹象——尽管这一天注定要载入史册——有个神学院的学生放学回家,路过国会大厦时,突然听到大厦内有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就看见一条黑影窜出,手里还拿着火把,他吃了一惊,马上跑去报警。恰在这时,德国最有权势的4个人,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首先是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大厦已经着火了,可戈培尔以为是个玩笑,根本不相信,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向希特勒提及,但巴本却看到了火光,马上告诉了兴登堡,同时,戈培尔也开始觉得不对劲,因为街上正有人在叫喊,随后他打了几个电话进行核实,才确信国会大厦的确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
一到现场,希特勒就马上宣布火是共产党放的,这时,德国国会议长戈林、副总理巴本、普鲁士内政部政警主任狄尔斯(就是秘密警察头子)全都赶到了,戈林兴奋得有点失常,赌咒发誓说这是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行,尽管巴本不是纳粹党人,但他却也没对希特勒和戈林的结论表示丝毫的怀疑,只有狄尔斯老老实实的说,纵火犯已经抓到了,他看不出和共产党有什么联系,那家伙不过是个疯子而已。这可不是希特勒想要的答案,他顿时勃然大怒,把共产党臭骂了一顿,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而戈林则到普鲁士官方报社,要求 写报道的记者把纵火者所带的燃火材料从100磅提高到1000磅,可那个记者很有点新闻独立精神,他拒绝说,一个人怎能扛动1000磅的东西呢?这种笑话他可写不出来,戈林马上反驳说,干嘛说是一个人干的?10个不就行了?要知道这可是共产党的阴谋!于是那个记者便要求戈林在这篇报道上签字,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闻报道而是政治文件了,戈林心里着实有点发虚,虽然他为此策划很久了,可这时希特勒毕竟还没有拿到国会2/3的多数,也没有得到内阁的授权,公然破坏宪法的责任他可承担不起,但事已至此,不签也不行,于是他很狡猾地在报道上画了一个大大的G字,算是签名(戈林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我想你已经注意到了,我说戈林“为此策划很久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个纵火犯名字叫做范.德.卢勃,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爱国青年”,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 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这个可怜的倒霉蛋还不晓得,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这个没头脑的纵火狂简直是上帝送给纳粹党人的,希特勒、戈林、也许还有戈培尔,早就知 道卢勃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添点油”,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卢勃那区区100磅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当然戏也就演砸了。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
那么,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听起来好象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德国公民的文献资料”,是不是觉得有点可笑?可别急,关键在那“某种措施”,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 ,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这下你一定笑不出来了吧?不管怎么说,希特勒终于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2/3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2/3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
这个捷径是什么呢?那就是德国宪法第48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紧急状态”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后者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这时的德国总统,是上次大战中的老英雄兴登堡,一个保守、正直的老普鲁士军官,他压根就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可是,兴登堡很也清楚,不管怎么说,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也就不再说什么,签字同意了。通向独裁的大门就此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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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什么(1)

民主是什么    2004年12月27日  作者:niobe
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5个人去旅游,其中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民主”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5个人中有4人认为1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合法”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没罪呢?不幸的是,的确有这种可能。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大多数”这么简单,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好把那些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仔细读一读。
公元前六世纪,在民主的发源地——古希腊城邦雅典,一个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贝壳放逐法”。所谓“贝壳放逐法”,就是雅典人为了对付某个破坏民主、实施专制的独裁者,可以召开公民大会,对其进行投票(因用贝壳投票而得名,不过后来改用陶片了),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6000,那么对不起,管你有没有错,立即离开雅典,去外面呆上10年再回来吧。
这种惩罚制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流放,当然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会的集体投票,后者是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不过,在“贝壳放逐法”这座祭坛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腊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贝壳放逐法”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企图独裁”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等一下,也许你又会说,民众的选择虽然有时不一定正确,但那毕竟是自己的选择嘛,即使付出代价,也只能由民众自己承受。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在这个问题上你犯了个逻辑错误,因为付出代价的主体并不是占多数的民众,而是那个处于少数的可怜的倒霉蛋。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被迫接受惩罚,那这种“民主”又怎么能够让人放心呢?你也看到了,古希腊的这个“贝壳放逐法”尽管打着“大多数”的幌子,但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并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大多数暴政”。
其实这个“大多数暴政”的滋味我们也曾经领教过,30多年前的那场人间浩劫,就是利用“大多数”对“极少数”实施暴政的结果。当千百万被革命热情冲昏了头脑的红卫兵们冲进学校、工厂、机关、政府,大打出手,打砸抢烧时,当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们不堪忍受凌辱摧 残悲愤自尽时,又有多少冷漠、甚至幸灾乐祸的看客在品味着这种可怕的“民主”!即便是在今天,我们仍然不得不遗憾地看到,类似当年革命小将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一个不保护“极少数”权利的“大多数暴政”,又与“专制”有何区别?
因此,我们有必要修正一下最开始的那个例子:有5个人去旅游,其中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还是去游泳,但要加上个限制条件,就是想去打球的那个人,有说“NO”的权利,而且那4个去游泳的人,必须学会尊重这个“NO”。
可是,你先不要着急,民主并不是仅仅说个“NO”字就算OK了,它还有许多要求和条件呢。你想想看,虽说那4个去游泳的人不反对别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1个人怎么打球呢,总要有个对手陪他一起打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们4个人是要去游泳的,不强迫你去已经很不错了,怎么着?还想让我们大家陪你打球?你小子皮痒吧~
你会不会觉得那4个人的想法挺合理的?是啊,凭什么要大家都陪那小子去打球?不是民主吗?怎么又变成多数服从少数了?且慢,你要晓得,仅仅表示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不为少数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那么离真正的民主还差得远呢。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要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唉,看来想去游泳还真挺不容易啊。
时间在六十年代,地点在美国密西西比州,事件的起因,是有个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密西西比大学申请入学。你要知道,当时的密西西比州是个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在那里,尽管黑人理论上有上大学的权利,可是在现实却根本办不到,因为那个州的 州长本人就是个种族主义者,该州的民意舆论也支持州长的种族言论,结果不难想象,那个可怜的杰姆斯被大学校委会莫名其妙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是黑人。
这下杰姆斯可不干了,他马上找到全美有色人种协会,由他们出钱聘请了律师,控诉密西西比大学违反宪法,践踏人权,并且把这场官司打到了上诉巡回法庭。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杰姆斯终于胜诉了,法庭给密西西比大学下达强制令,强迫学校接收杰姆斯入学。
那时的美国社会,正处于民权运动的高潮,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组织,组织了一系列大型的非暴力抗议聚会,给整个美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是个非常有魄力和远见的人,他很同情黑人的民权运动,而且也很关注杰姆斯的案件 ,但同时,他也明白在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黑人学生想要入学恐怕是件非常困难和危险的事情,所以,当他听到法庭判杰姆斯胜诉时,马上派出联邦官员,带着执法队去保护杰姆斯入学。
可是,法庭的这个强制令,立刻激怒了密西西比州长,在杰姆斯入学的那天,他授意副州长站在学校大门口进行阻拦,并且很嚣张地宣布,联邦政府的人要是敢来支持杰姆斯与州政府对抗,来一个抓一个!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简单交代一下,美国政府的组织机构与我们国家不同,国家的权力是很分散的,每个州都像个独立王国,谁也不买中央政府的帐,各州的州长也不是由总统来任命,而是在各州竞选上的,只对本州人负责,所以,各个州对中央政府的态度是:我想怎么过就怎么过,联邦政府你管不着,可我要出了事,你得给我顶着。
因此,当肯尼迪一听到密西西比州州长的强硬态度时,立刻头皮发麻,他很清楚,这下肯定要出事了。果不其然,就在杰姆斯入学那天,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民众与联邦执法队与校警发生严重的冲突,他们四处寻找杰姆斯,一边找还一边发泄(这场景是不是有点面熟?),暴力事件越演越烈,造成了大量的流血和死亡,直到第二天的早上才逐渐平息。
最后,这场可怕的流血,使州长开始思索他身上所负的历史责任,于是他退让了,那个被吓得失魂落魄的杰姆斯,终于在联邦执法队的保护下,结束了密西西比州禁止黑人上大学的历史。
呼,例子终于讲完了,我想说的是,通过这个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已,想要让少数人真正的享受他们与大多数一样的权利,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呃,这么说来,我们好像又要修改那个例子了:有5个人去旅游,其中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4个人去游泳,1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小混蛋去打球,至于雇佣的钱嘛,由5个人一起分摊。
但是且慢——为什么为了尊重少数人就要牺牲我们4个人的利益?难道那小子1个人比我们4个还重要?如果我不想出钱,那是不是你也要尊重一下我的意见啊?可你不要忘记,这次你也许占在“多数”一边,说声拜拜就跑去游泳了,可是啊,保不准下次就轮到你要去打球了(即你也有可能会变成少数者),到那时你找谁去?所以,为了下次你也能找到人陪你一起打球,为了让我们能够找到真正的民主,你一定要付出这个代价,尽管这意味着你也许要付出像密西西比州那样惨重的代价。
现在你一定已经看到,所谓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另外也不要忘了,这个民主可不是免费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