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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瑞斯

下一步的寻找(下)

Deism is a religious and philosophical belief that a supreme God created the universe, and that this and other religious truth can be determined using reason and observation of the natural world alone, without the need for faith. Deists generally reject the notion of divine interventions in human affairs – such as by miracles and revelations.

自然神论(Deism)是17到18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出现的一个哲学观点,主要是回应牛顿力学对传统神学世界观的冲击。这个思想认为虽然上帝创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但是在此之后上帝并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自然神论者推崇理性原则,把上帝解释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学理论。

今天刚在wikipedia上读到的一个学派,很合我意,把自己一些零碎的想法贯穿起来了,也终于能凑出这篇(下)。

时间诞生之前,宇宙范围之外的东西,是我们无从探知的,那么假定有个扮演创造者角色的上帝也许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问题是,他是不是也扮演着维护者的角色?

我认为,为了延续族群的繁衍,人类必须被督促着,去对自己、他人、以及社会“行善”。宗教就是履行着这个职责。至于这个督促的执行形式,是否如许多宗教中所描述的,必须由这个全能的神贯穿始终地与信众交互,用神迹和圣经对信众施以教导?其实未必。从人的角度,当神定下这个宇宙的运行规则的时候,这一督促也许就开始了。这个规则也许是:“行善”的人会以较高的概率得到正面的回报,反之,“作恶”的人会得到惩罚。(也许,从创造者的角度来看,他并不关心人行善或者作恶,他创造这个宇宙是为了其他的某个目的,谁知道呢?现在为了讨论宗教,我就暂时从人的角度出发,假设这个规则是如此的吧。)

规则是需要执法者的。那么,谁是执法者?其实就是在这套规则下运行的自然。它自身就会筛选善恶,就像万有引力和相似相溶原理的协同作用能筛选油和水一样,让水在下,而油漂浮。所以,自然就是神。而许多宗教中塑造的人格化的神,以及附属的天堂的诱惑与炼狱的吓阻,或许只是某些聪颖过人的先知为了更容易教育百姓而创造的。一个类似的例子:小时候,父母为了防止我们吃糖太多导致蛀牙,他们并不直接解释吃糖和蛀牙之间的化学反应过程,那无异于对牛弹琴;于是他们简单地说,吃糖会让牙齿长虫,利用小孩子已经见识过的蠕动的虫子和切身体会过的疼痛感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回到宗教中,当牧师要教育信徒不要作恶时,他并不能通过严密的推理来证明作恶者一定会由于自然或社会规律得到某种惩罚,于是,塑造一个全能的神,一个人格化的执法者的存在,就能很有效地绕开对“恶有恶报”这类命题的争论,而利用人对皮肉之苦的恐惧而达到教育的目的。这是人格化神的益处。

至于弊端,也是很明显的,比如对神迹、超自然现象的无休止的争论,对这个神的脾气和性格肆意的解释和演绎以达到政治目的,各种封建迷信,等等。例如,《The Mist》里那个疯狂的妇女,她就很成功的将浓雾和怪虫牵扯到圣经上,利用众人的恐惧从而施以煽动和控制。

扯了这么多,做个总结。对于自己来说,我不愿意被几千年前的先知们继续用他们塑造出的神吓唬着玩。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教义中充满着对宇宙精辟而准确的论述,我很愿意学习和遵循,但不是出于对人格化神的敬畏,而是因为它们是对这个宇宙规律很好的归纳。因此,我就为自己寻找教条,督促自己“行善”吧。教条的基础,可以是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习,也可以是通过宗教典籍去发掘它们背后被隐藏的自然规律(“神”的规律),当然,还有诸子百家对天地万物的论述。

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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